静态投资回收期计算公式:
静态回收期=原始投资额÷每年现金净流量。
如果由建设期,考虑建设期的静态回收期=建设期+静态回收期。
未来每年现金净流量不相等时,静态回收期计算公式:根据累计现金流量来确定回收期(收回前一年年数+差额/当年流量)。
静态投资回收期的概念
静态的投资回收期是指在不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条件下,以项目的净收益回收其全部投资所需要的时间。投资回收期可以自项目建设开始年算起,也可以自项目投产年开始算起,但应予注明。
动态投资回收期在采用投资回收期指标进行项目评价时,为克服静态投资回收期未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缺点,就要采用动态投资回收期。
静态投资回收期的分类
静态投资回收期可根据现金流量表计算,其具体计算又分以下两种情况:
1、项目建成投产后各年的净收益(即净现金流量)均相同。
2、项目建成投产后各年的净收益不相同,则静态投资回收期可根据累计净现金流量求得,也就是在现金流量表中累计净现金流量由负值转向正值之间的年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