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
2010年8月1日实施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对于建筑起重机的安全管理进行了规定:塔吊63tm以下出厂年限超出10年、63tm~125tm塔吊超过15年、125tm 以上塔吊超出20年,施工升降机SC型超过8年、SS型超过5年的必须经过(有资质单位)评估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或者是降级使用。评估不合格则报废处理。并且对各型塔吊和升降机分别规定了l~3年的评估合格后最长有效期限。当中也对塔吊和升降机需评估的重要零部件及部位的确定,评估检测的内容,检查测量的方法、器具,以及评判合格与否的依据等都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