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确认幼儿园是否经过教育部门的审批。只有经过审批的幼儿园才有资格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
如果幼儿园具备资格,接下来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 新建幼儿学籍: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单条录入或模板批量导入的方式新建幼儿学籍。在录入家庭成员信息时,需注意默认选中“是”为是否监护人,且最多可录入十条家庭成员信息。
2. 提交相关资料:家长需要提交孩子的户口本等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孩子的身份证号、入园日期、出生地、是否独生子女、就读方式、家庭成员等信息。具体需要上交的资料可能会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例如有户口的孩子可能需要提供户主复印件、孩子户口所在页复印件、父母户口所在页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等。对于独生子女、低保、残疾家庭等相关证明也需要额外提交。
3. 建立学籍号:全体在园幼儿将陆续建立学籍,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以幼儿身份证号为基础进行统一编码,实行全国幼儿“一人一号”。
4. 注意事项:如果学籍系统或数据传输出现故障等特殊情况,可以先通过线下流程办理转学,之后再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子学籍档案转接。此外,家长在择园时首先要咨询幼儿园是否已在教育局进行过审批登记,是否有资格给孩子录入学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