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是一个等级森严的集权社会,九大总督也分为三六九等:
第一级的有直隶总督,辖直隶省,治保定:地位最高,为九大总督之首,后来直隶总督又兼北洋大臣,权势更重:
两江总督,辖江苏、安徽、江西三省,治南京,地位次之,晚清两江总督又兼南洋大臣,权势也越来越大。
第二级的有湖广总督,辖湖南、湖北二省,治武昌:两广总督,辖广东、广西二省,治广州。湖广总督和两广总督地位相当,总督权势也相当,到了晚清两广总督地位逐渐提升,地位在湖广之上。
第三级的有闽浙总督,辖福建、浙江两省,治福州;还有四川总督,辖四川省,治成都。
第四级的有陕甘总督,辖陕西、甘肃二省,治西安,地位较闽浙总督低一些,但是到了晚清左宗棠任陕甘总督的时候,地位又只在直隶总督与两江总督之下。
第五级的有云贵总督,辖云南、贵州二省,治昆明、地位最为低下,为总督之末。
根据地域全国划分了九个总督:直隶总督、两江总督、四川总督、闽浙总督、云贵总督、湖广总督、两广总督、东三省总督、陕甘总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