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科目四有多次机会
1、每个科目预约后可以考试一次、补考一次。
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应当重新预约考试。
2、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预约次数各不得超过五次(即:各有十次考试机会)。
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学员需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
3、科目一和科目四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
科目四必须在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考试不合格的,可以直接申请补考,之前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成绩有效。
扩展资料:
科目四,又称科目四理论考试、驾驶员理论考试,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公安部123号令实施后,科目三考试分为两项内容,除路考外,又增加了安全文明常识考试,俗称“科目四”,考量“车德”。因为这个考试在科目三之后进行,所以大家都习惯称之为科目四考试。实际在官方说法中没有科目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