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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农村自建房最新规定(广东湛江农村自建房)

湛江农村自建房最新规定(广东湛江农村自建房)

更新时间:2025-05-27 07:20:35

湛江农村自建房最新规定

根据《湛江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在湛江市农村地区,符合以下条件的村民,可以以户为单位申请使用一处宅基地建设住宅:

1. 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2. 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即无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住宅,或者虽有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住宅,但按照本办法规定应当退出的;

3. 符合村庄规划或者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4. 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你在申请前详细了解当地的政策和规定,并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专业人士。

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印发的《湛江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农村自建房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二、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三、农村自建房应当符合当地风貌和建筑传统,不得使用公款建设;

四、农村自建房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占公共土地或危害他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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