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有正常学习能力,其父或母在我市有《广东省居住证》、合法固定住所、合法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且其父或母一方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遵纪守法的新莞人子女。
2、申请小学一年级的新莞人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申请初中一年级的新莞人子女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已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的新莞人子女,不能申请重读。
3、在小学阶段品行综合评定中被评为不合格或在小学阶段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新莞人子女,不具备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初一年级的资格。
学生和“家长方”均有所要求。
一、申请入学有什么条件要求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6年8月31日);
2.申请初中一年级:有正常全国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不能申请留级重读。
(二)“家长方”条件
从2020年起,非东莞户籍学生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其父或母一方(即“家长方”)须办理相应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
家长方是东莞市户籍居民,可直接为其适龄子女提出入学申请;
家长方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办理有效的居住登记;
家长方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
家长方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
家长方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未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的家长请尽快到公安机关居住证业务窗口办理,也可以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办理(港澳台居民需到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或者街道政务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