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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师德规范(师德师风五正五反)

六项师德规范(师德师风五正五反)

更新时间:2025-05-25 15:37:07

六项师德规范

教师必须尽职尽责,教书育人,集中精力搞好教育教学工作。不允许不备课、不写教案上讲台,不允许不批改作业,不允许从事第二职业和校外兼课,不得强迫和变相强迫学生有偿家教。

教师必须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得歧视后进学生;不得讽刺、挖苦、辱骂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让学生(包括犯错误的学生)罚站、罚抄、罚款、罚劳动,停课和赶出教室等,更不能动手打学生和鼓动或默许学生体罚学生。

教师应当洁身自好,乐于奉献,坚决反对拜金主义、见利忘义和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教师不得向学生乱收费;不得推销、代购复习资料、学习用品和其他物品,不得代定、推销书报杂志;教师个人不得擅自组织补课收费和组织活动收费。

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定期家访,应与学生及学生家长正常往来,维护健康纯洁的师生关系。不得接受学生家长馈赠的礼品、礼金;不得接收学生家长的吃请,更不得向家长索要和变相索要(包括暗示学生及家长送礼)礼品、礼金;不得利用安排座位,利用班干、入团、入队等与家长搞交易;不得利用职业之便请学生家长办私事。

教师必须遵纪守法,行风正派。不得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不得参与赌博、色情、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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