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有很多风险和不便。
因为房产证只是证明你是房子的合法所有者,并不能证明这个房子的实际状况和权利状况,如果没有办理不动产登记,你无法获得真正的权利保障,例如不能享受法律的保护,无法办理贷款或转让这个房子。
同时,没有不动产登记还会带来很多不便,例如随时可能被人抢注,无法进行维权等。
因此,通常情况下,办理房产证的同时也要办理不动产登记,以获得更完善的权利保护和便利。
1、违约风险
由于房子没有不动产权证,从交定金签合同到过户的时间太长。这期间就可能遇到市场的大起大落,可能存在其中一方违约的风险,到时候被动一方也只能哑巴吃黄连了。
2、一房多卖
没有不动产权证的房产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非常多,由于房子没有房产证明,如果碰到那种负债累累的业主,有可能同时和多个买家签订合同,收取定金或者首付,纠纷难免。
3、首付较高
一般来说,业主在出售没有不动产权证的房产时都会要求较高的首付,因为大多数业主在不动产权证没有办理的时候就着急出手,一般是遇到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了。而因为没有不动产权证,无法办理购房贷款,因此会要求买家前期支付一大笔首付,压力很大。
4、无法抵押
没有不动产权证的房子从签约到过户的时间比较长。如果买家在签了买卖合同,付了定金或房款之后遇到紧急用钱的情况,这套房子是无法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的。
5、查封风险
房子没有不动产权证,就无法过户给买家,即使双方签了房屋买卖合同,房子的产权也仍然在原业主手里。如果原业主身上有债务纠纷,那么在合同存续期间,这套房产就很有可能被法院查封。而被法院查封是无法上市交易的,原来签订的购房合同也可能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