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简称《学科分类与代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学科分类的国家推荐标准,最新版本是GB/T13745-2009。
本标准规定了学科分类原则、学科分类依据、编码方法,以及学科的分类体系和代码。本标准适用于基于学科的信息分类、共享与交换,亦适用于国家宏观管理和部门应用。本标准的分类对象是学科,不同于专业和行业。本标准的分类不能代替文献、情报、图书分类及学术上的各种观点。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53)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科学与计划财务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小林、邢立强、江洲、孙广芝、刘学英、刘植婷、史立武。
本标准由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2年11月1日正式在北京发布该标准第一版本。1993年7月1日正式实施此标准第一版本GB/T13745-1992。2006年国家开始对第一版国家标准进行修订。并于2009年6月26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6号(总第146号)》发布第二版即限行最新版GB/T13745-2009。
一级学科,包括以下2种提法:①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在高等学校研究生教育体系设置中,一级学科是学科大类,二级学科是其下的学科小类。根据2011修订版,共设13个学科门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军事学、艺术学)、110个一级学科。
例如,理学下有数学、物理学、地理学等十余个一级学科。②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 13745)。
它是经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由国家科委与技术监督局共同提出,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2年11月1日正式在北京发布该标准。1993年7月1日正式实施此标准。根据2009修订版,共设5个门类(自然科学类、农业科学类、医药科学类、工程与技术科学类、人文与社会科学类)、58个一级学科。例如,自然科学类下有数学、物理学、地球科学等八个一级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