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9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城市用水量、水源、城市给水系统、水厂、输配水、应急供水。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术语、基本规定和应急供水等内容;2.规范适用范围调整为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给水工程专项规划;3.调整了用水量指标;4.调整了水厂和加压泵站用地指标;5.补充了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的内容;6.补充了城市给水系统布局的内容;7.补充了城市给水系统安全性的内容;8.补充了输配水的内容;9.对其他部分条文作了补充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