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就是:人七天不吃东西就会死,怎么能够忍心看着百姓饿死来等待呢!
出自《续资治通鉴》:行省怒其专擅,都中曰:“饶去杭几二千里,比议定往还,非半月不可。人七日不食则死,安能忍死以待乎!”其民相与言曰:“公为我辈减米价,公果得罪,我辈当鬻妻子以代公偿。”行省方悟,都中乃得免。
译文:行省对他擅作主张的行为十分恼怒,王都中说:“饶州距杭州差不多两千里,等到决定了再返回来,非半个月的时间不可。可是人七天不吃东西就会死,怎么能够忍心看着百姓饿死来等待呢!”那里的百姓对他说:“您为我们减了米价,您真的因此获罪,我们就是卖了妻子儿女也要替您偿还。”行省这时才省悟,王都中于是得以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