赘婿是一个古代婚姻制度的称号,指的是女方家族在嫁女时,因为彩礼或其他原因而不得不嫁女给不称职或不受尊重的儿子或外甥。
一般而言,娶赘婿的男方为了得到女方的彩礼或其他财富,而并不看重自己的亲属。因此,赘婿这一称呼在古代是很丢人的事情。现在,赘婿这个词语多用于社会生活中,指那些依靠婚姻来获取个人利益,而不屑于真正尊重和关心伴侣的男人,是一种贬义词语。
现在,婚姻是建立在双方对彼此尊重和真正的爱的基础上,而不是简单的物质收益,应该丢弃这种歧视女性的观念,促进婚姻平等和尊重。
赘婿是指就婚、定居于女家的男子。是男方嫁到女方家里去,这样嫁到女方家的男性就称之为赘婿。
古代赘婿是没有地位的,是被人瞧不起的,是不能参加科举的,所以除非科举上没希望或特别穷困到饿死的情况才会当赘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