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5月,国务院批准将房县、兴山、巴东的24个公社和2个药材场、1个农场划为神农架林区的行政区划,是我国唯一以“林区”命名的省辖行政区。1971年划归宜昌地区革命委员会管辖,1972年3月复归省辖,1976年5月划归郧阳地区革命委员会管辖,1983年8月又复归省辖。1980年11月,省政府批准成立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撤销神农架林区革命委员会。
1970年5月,国务院批准将房县、兴山、巴东的24个公社和2个药材场、1个农场划为神农架林区的行政区划,是我国唯一以“林区”命名的省辖行政区。1971年划归宜昌地区革命委员会管辖,1972年3月复归省辖,1976年5月划归郧阳地区革命委员会管辖,1983年8月又复归省辖。1980年11月,省政府批准成立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撤销神农架林区革命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