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凿机井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凿井工程竣工后,机井使用单位应当将凿井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下列地区禁止开凿机井:
(一)地下水严重超采区;
(二)集中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地区。
下列地区严格限制开凿机井:
(一)地下水超采区;
(二)水厂核心区以外的水源保护区;
(三)水工程保护区;
(四)风景旅游区、文物保护区。
严格限制开采基岩水。确需开采基岩水的,应当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实行限量开采。
开采矿泉水、地热水实行特许经营。矿泉水、地热水的开采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实行限量开采
如果您想要在自己的土地上开掘水井,您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 首先,您需要到当地水利部门办理水资源利用审批手续,具体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供土地证、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材料。
2. 在申请获得水资源利用审批后,您需要到当地环保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以确定您开掘水井是否会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3. 如果您的水井需要进行施工,您需要根据当地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 在开掘水井的过程中,您还需要进行下列工作:
- 在施工前,您需要向当地的地质部门或者水文部门咨询,了解该地区的地质情况和水文情况,以便您更加准确地确定水井的深度和施工方案。
- 在施工过程中,您需要根据当地规定,采取一些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进行手续办理之前,最好先了解当地的具体要求和规定。同时,如果您不确定如何操作,请咨询相关部门或者专业的律师或顾问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