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复核制度是指在审计工作中,对于整个审计流程中产生的重要决策或结果,都要进行至少三次独立的复核和校对。一级是由审计组长领导的审计团队对工作进行复核;二级是由省级以上的审计机关资源部门对审计团队的工作进行复核;三级是由审计机关内部质量监控部门对前两级工作的合规性和准确性进行最后的复核。三级复核制度可以有效保障审计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为提高审计质量、提升审计机关的公信力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三级复核制度(Three-step Checking System) 为了保证 审计工作底稿 的真实、完整和可靠, 还应对审计工作底稿建立严格的复核制度。
因为, 一份审计工作底稿往往由一位审计人员独立完成的, 编制者对资料的引用、 对有关事项的判断以及对有关数据的加总计算,都可能出现差错。
所以,无论是 国家审计 还是 社会审计 都明确规定了对审计工作底稿的 三级复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