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满三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2、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3、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4、失业前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失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旨在为失业人员提供一定的经济援助。失业保险的领取期限根据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
1. 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为12个月;
2. 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1年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为6个月;
3.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并再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12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实际领取期限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建议您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咨询相关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