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分标准
1、 每次课程培训,有分组的,自荐或推荐组长一名(每门课程一名不可连任) ,组长每次课程有 5 分的职务加分。
2、 参加的每位人员加 20 分,未到的没有,公出的如果有两个班次内容相同的课程,参加另一班次的也可以加 20 分,没有参加则没有。如果两次都公出则加 20 分。
3、课程中有现场讨论的题目,由各小组派一名代表上台回答,上台回答问题者每次加 5 分,各组回答问题者不能重复。
4、小组代表回答的答案由老师判分,判定的分数小组成员加同样的分数。
5、老师单独提问的,主动回答问题者加 2-5 分(老师决定)。
6、分组后,上课时,第一个人员到齐的小组成员加 3 分,组长另加 5 分。
7、课后考试得分计入总分。
8、培训中的好人好事等每人次加 3 分。
9、记录人每次加 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