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发生前给子女买的房是否能执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如果在债务发生前,父母已经全额购买了房屋,并且房屋的产权已经登记在子女名下,那么这个房屋就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与父母的债务无关。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不能执行该房屋来偿还父母的债务。
然而,如果父母仅支付了房屋的部分款项,或者房屋的产权尚未转移至子女名下,那么这个房屋可能被视为父母的财产,与他们的债务相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法院裁定执行该房屋来偿还债务,那么子女可能无法阻止执行。
因此,为了避免任何潜在的问题,父母在为子女购买房屋时应该确保全额支付房款,并及时将产权转移至子女名下。这样,房屋就可以被视为子女的个人财产,与父母的债务无关。
如果在债务发生前,父母以自己的财产为基础,买了房子过户到子女名下,并且在购房过程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那么这套房子在债权人追债时是不能被执行的。
但如果这套房子是在债务发生后再过户到子女名下的,或者在购房过程中存在欺诈、通奸等不当行为,那么这套房子有可能被法院判决可以被执行,用于还清父母的债务。因此,购房时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违规操作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