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地方政府的正科级公务员,住房面积没有明文规定,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购买商品房。
公务员住房面积标准: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70平方米;副处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司(局)级别105平方米;正司(局)级12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