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声誉;
(四)具有担任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
(六)个人及家庭财务稳健;
(七)具有担任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所需的独立性;
(八)履行对金融机构的忠实与勤勉义务。
1.银行高管任职的最新规定是国家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
2.规定银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要不能有违法犯罪记录,近亲属不能有信用不良记录。近亲属不得在拟从事的金融机构当中任职。同时要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有在同类金融机构当中任职的经历等条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