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外埠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二、办理《优待卡(证)》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自愿到经常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提出申请,60至64周岁老年人办理《北京市老年人优待证》,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办理《北京市老年人优待卡》。
(二)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办理《优待卡(证)》时须提交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北京市公安局统一印制、在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和复印件一份,其它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间参照北京市户籍老年人办理《优待卡(证)》的程序和时间办理。
老年人优待卡及办理方式 军队离退休老人优待卡办理
65岁以上老人使用
优待对象:
凡具有本市户籍的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老年人均可申请办理《优待卡》,凭卡享受《办法》规定的各项优待内容。
办理时限、地点:
北京市65周岁以上老年人优待卡,即红卡的集中办理工作已经结束,目前已经转入日常办理。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居(村)委会申请办理优待卡,符合办卡条件的老年人可以提前两个月提出办卡申请。
所需材料:
凭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居(村)委会提出个人申请,提交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标准照片一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照片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与身份证复印件别在一起,填写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老年人信息登记表(点击下载),报送街道(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