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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十大定律(逻辑学的三大定律和八大范畴)

逻辑学十大定律(逻辑学的三大定律和八大范畴)

更新时间:2025-05-31 19:46:18

逻辑学十大定律

1.同一律

同一律的基本表述就是:事物只能是其本身。

我们可以来看,我们对某一事物进行描述的时候,都要把他作为一个客观存在的个体来看。

2.排中律

排中律的基本表述就是:对于任何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判断都要有明确的“是”或“否”,不存在中间状态。

这个规律强行规定了世界上所有的事物都必然存在一个确定的状态,不允许既是而非的状态。注意,这个规律没有要求这个“是”或“否”的状态保持不变,而是说对于某一个条件他一定存在一个明确的状态。

3.充足理由律(因果律)

充足理由律的基本表述就是: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

要注意的是,这个理由仅仅是他存在的理由,而不是说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他的合理性。这和“存在即合理”是同一个意思。这里说的合理是合乎绝对理性,而不是合乎道理。

4.矛盾律

矛盾律的基本表述就是:某一事物在同一时刻,在同一方面不可以是既是这样又不是这样。

矛盾律可以看做是同一律的延伸,即当确定的X就是X时,那么在同一时刻,他就不能是非X。

逻辑有四个基础定律:同一律、无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基本上所有的逻辑系统都需要满足这四个要求。

一.同一律

即在同一思维过程里,所要讨论的对象、概念,所做的判断是要前后一致的,不能出现前后不一的情况。

二.矛盾律

即概念、判断不能自相矛盾,不能自己打自己脸(一个命题不能既为真,又为假)。

三.排中律

即一个陈述句如果能够判断出真假,那就不能既非真,也非假;一个命题,要么为真,要么为假,真或假里面,总要有一个是正确答案。

四.充足理由律

即任何判断必须有充足的理由,不能随便乱说。这一条充分体现了理性的特点(足够严密),海德格尔说:“没有充足理由律,就没有现代科学”。

逻辑,是关于推理和论证的,是理性的,科学都是讲逻辑的。如果用最简洁的语言概括,那逻辑就是讲道理。

对内思考时,清晰严谨的逻辑是我们独立思考、培养批判性思维必不可缺的能力;

对外输出时,我们说话、写文字要有理有据,才能以理服人,让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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