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7月9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关于制定、颁发红星奖章的命令》,正式设立红星奖章。这是中革军委自成立后首次颁发奖章,也是红军时期军队颁发的最高等级奖励。《命令》将红星奖章分为三个等级,并对每个等级进行了说明:一等红星奖章授予“领导全部或一部革命战争之进展而有特殊功绩的”人员;二等红星奖章授予“在某一战役当中曾经转移战局而获得伟大胜利的”人员;三等红星奖章授予“经常表现英勇坚决的”人员。
1933年7月9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关于制定、颁发红星奖章的命令》,正式设立红星奖章。这是中革军委自成立后首次颁发奖章,也是红军时期军队颁发的最高等级奖励。《命令》将红星奖章分为三个等级,并对每个等级进行了说明:一等红星奖章授予“领导全部或一部革命战争之进展而有特殊功绩的”人员;二等红星奖章授予“在某一战役当中曾经转移战局而获得伟大胜利的”人员;三等红星奖章授予“经常表现英勇坚决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