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为:正黄旗——镶黄旗——正白旗——正蓝旗——镶白旗——正红旗——镶红旗——镶蓝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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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八旗制度的形成有个过程,最早只有四旗,之后才扩大到八旗,再后来又有了蒙古八旗和汉八旗。
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努尔哈赤最初建制时只有整黄、整红、整兰、整白(后为音讹称为正黄等)四旗。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加以扩大,新置四旗,即镶黄、镶兰、镶白、镶红四色旗帜(红旗镶白边,余三旗镶红边),合称八旗。八旗组织既是军事组织,又是政治组织和生产组织。在八旗制度下,兵农合一,“出则为兵,入则为民”、“无事耕猎,有事征调”。这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按照地位上的排列顺序。只是后来皇太极独掌的正黄、镶黄、正兰唬旗,实力雄厚,为上三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