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小”场所是指小学校或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的总称。
这些场所因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问题。
随着城区经济发展,“九小”场所数量不断增多,加上“九小”场所点多、面广,分散在镇街、城中村,个别地方有成千家上万家小型场所,少的也有几十家,且部分九小场所设置在居民区甚至住家庭院中,一般性监督检查很难涉猎触及,造成很多场所失控漏管。
是指达不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但又具有一定规模的下列餐饮、购物、住宿、公共娱乐、休闲健身、医疗、教学、生产加工、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等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