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最难的是两大诉讼法,即刑诉和民诉。原因有三点:
1、诉讼法中很多东西可以说都是凭空编纂出来的。比起实体法,程序法规定的就是在处理案件时国家机关和当事人应采取怎样的步骤。不像民法刑法那样,你可以去理解法条的原理,从而做对题。程序法中的规定大多需要刻意的去记。
2、诉讼法在正式考试中是最容易出陷阱的。比如刑诉中有很多“应当怎样”或“可以怎样”的表述,可以体会一下,两种表述所表达的意思是完全不一样的,考试时的选项可能就会把“应当”换成“可以”,学得不仔细的同学,肯定会栽进去。
3、诉讼法比较琐碎。因为规定的太多,太细。如果没有仔细记忆,到最后很可能就学乱了,然而考客观题时选项最爱出坑的方式就是张冠李戴。
总结一下学习方法:我个人不赞成列出刑诉、民诉和行政诉讼具体规定,然后边比较边记忆的方法,我认为这样更容易混。最好的方式就是认真跟着课程,都走一遍之后,再统一做题。有人会觉得那做题肯定会错很多呀,因为都听完再做题脑子里本来就乱。但其实你只有在乱的时候做错题,才能更加重视这一块知识点。你刚听完民诉,就去做民诉题,正确率是高,但是有啥用呀?等学完刑诉,民诉又忘了。说难听点这不是狗熊掰棒子嘛。
至于其他的,本人认为都不是特别难,除了宪法需要背以外,其他的都是有原理的,学懂就成了。而且这些东西必须学懂,做题才能游刃有余。没学懂的话,一样的知识点,换个当事人你可能就不会了。(看我说着容易,但其实想学懂还是需要多下点工夫的。)
总之来说,哪科难不难的都因人而异。但无论是谁,想通过法考都不是一件容易事儿,最重要的还是要坚持,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