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十八年后被处死
商鞅变法是在公元前356年,商鞅死亡是在公元前338年,总共18年时间。
商鞅(约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卫国(今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梁庄镇)人,卫国国君的后裔,姬姓公孙氏,故又称卫鞅、公孙鞅。后因在河西之战中立功获封商于十五邑,号为商君,故称之为商鞅 。
商鞅通过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史称“商鞅变法”。政治上,商鞅改革了秦国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并制定了严酷的法律;
12年后。
公元前356年,商鞅被秦孝公任命为左庶长,在秦国进行了第一次变法,主要内容有废除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等。公元前350年,商鞅又主持了第二次变法,废除井田制,推行县制,统一度量衡制,编订户籍、赋税制度。经过商鞅变法,秦国日渐强大。秦孝公封商鞅为商君,同时担任秦国的国相。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病死,太子秦惠文王继位,公子虔等诬陷商鞅造反,并派人抓捕。秦惠文王将商鞅车裂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