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按照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的,上限和下限分别为本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和60%。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
1. 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的,按照下限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按照上限作为缴费基数。
2. 月工资在上限和下限之间的,按照实际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举例说明:假设上海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今年的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就是15000元和3000元。如果某个员工的月工资为12000元,那么他的社保缴费基数就是12000元。如果另一个员工的月工资为2500元,那么他的社保缴费基数就是3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每年的社保缴费基数会根据上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进行调整,所以在年初的时候需要注意最新的缴费基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