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会全部理赔。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在交警划分事故责任大小后,由双方按各自责任大小承担。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在中国,交通事故的赔偿由肇事方承担,但是保险公司在事故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们承担了赔偿中的一部分责任。一般来说,如果肇事方在交通事故中是有责任的,那么事故中受害者的损失可以通过肇事方的交强险或商业保险来赔偿。
交强险是车辆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用于赔偿交通事故中受害者的人身伤亡部分损失。每辆车在上牌后都必须强制投保交强险,因此一般来说,交通事故中的人身伤亡赔偿由交强险公司赔偿。
商业保险通常不是强制要求的,但是受害者可以向肇事方的商业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商业保险通常包括交通事故责任险或车损险,其中交通事故责任险可以赔偿肇事方对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造成的财产损失,车损险则可以赔偿肇事方自己车辆的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仅承担赔偿责任的一部分,而且肇事方与保险公司的协议也受到法律规定的限制,不能完全取代法院对事故责任和赔偿金额的判决。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受到损失时,应当积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可以向保险公司和法院提出赔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