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至“市民之家”规划局窗口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经工作人员审核,符合受理规定的,予以受理。
第二步: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图纸后,进行现场踏勘,符合法律、法规及规划要求的,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第三步:经批准后,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第四步:申请人持受理单至“市民之家”规划局窗口,领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至“市民之家”规划局窗口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经工作人员审核,符合受理规定的,予以受理。
第二步: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图纸后,进行现场踏勘,符合法律、法规及规划要求的,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第三步:经批准后,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第四步:申请人持受理单至“市民之家”规划局窗口,领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