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下辖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和青阳县。
1988年8月17日,国务院批准:设立池州地区,辖芜湖市的青阳县,原安庆地区的东至县、石台县、贵池市。共有14个区公所,13个镇、94个乡。 2000年6月2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池州地区和县级贵池市,设立地级池州市。
池州市下辖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和青阳县。
1988年8月17日,国务院批准:设立池州地区,辖芜湖市的青阳县,原安庆地区的东至县、石台县、贵池市。共有14个区公所,13个镇、94个乡。 2000年6月2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池州地区和县级贵池市,设立地级池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