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献血量累计一千毫升以上不足一千六百毫升的,授予铜质奖章一枚;
2.
献血量累计满一千六百毫升以上不足二千四百毫升的,授予银质奖章一枚;
3.
献血量累计满二千四百毫升以上不足三千四百毫升的,授予金质奖章一枚;
4.
献血累计满三千四百毫升以上的,授予金质奖杯一个。

1.
献血量累计一千毫升以上不足一千六百毫升的,授予铜质奖章一枚;
2.
献血量累计满一千六百毫升以上不足二千四百毫升的,授予银质奖章一枚;
3.
献血量累计满二千四百毫升以上不足三千四百毫升的,授予金质奖章一枚;
4.
献血累计满三千四百毫升以上的,授予金质奖杯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