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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遴选报考条件(天津公务员报考条件)

公务员遴选报考条件(天津公务员报考条件)

更新时间:2025-06-09 22:47:39

公务员遴选报考条件

条件:

一是具有公务员身份。

二是政治合格,品行端正。

三是工作能力强,成绩优异。

四是文化程度要求大学本科以上。

五是符合遴选条件。

一、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公务员

1.报名范围

我省或中央驻陕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在编在职人员。

2.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按照管理权限,经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报名。报考者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现担任与选调职位相当层次的职务或担任下一层级职务已满提拔至选调职务职级年限;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应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关专业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5)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不得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在任用(聘用)试用期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遴选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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