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进士授翰林官。一甲第一名为状元,授修撰;第二、三名分别为榜眼、探花,授编修。
二、三甲可选为庶吉士,或授给事中、主事、中书舍人、行人、太常博士、国子博士等官,或授地方府推官、府同知、县令、县丞等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