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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余额递减法的计算公式(双倍余额递减法举例)

双倍余额递减法的计算公式(双倍余额递减法举例)

更新时间:2025-06-08 04:31:13

双倍余额递减法的计算公式

(1)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年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折余价值×年折旧率。

(2)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3)月折旧额=年初固定资产折余价值×月折旧率

(4)固定资产期初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

(5)最后两年,每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净残值)/2

注意:计提折旧第N年的每月月折旧额=第N年年初固定资产折余价值×月折旧率(第N年每月的折旧额都一样)

例如:固定资产A,2017年6月份购入,价值为X,预计使用年限5年,2017年7月开始计提折旧,在2017年7月-2018年6月 这段时间因折旧未计提满一年,年初年初折后余值就为X。在2018年7月-2019年6月 这段时间因折旧已经计提满一年,第二年年初固定资产折余价值=X-X2/5

双倍余额递减法使用注意事项:

1、在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时要注意在最后两年计提折旧时,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值平均摊销。

2、由于双倍余额递减法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因此,即不能使固定资产的账面折余价值降低到它的预计残值收入以下。当下述条件成立时,应改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一种计算方法,它的基本规则是:以固定资产使用年数倒数的2倍作为它的年折旧率,以每年年初的固定资产账面余额作为每年折旧的计算基数,但由于在固定资产折旧的初期和中期时不考虑净残值对折旧的影响。为了防止净残值被提前一起折旧,因此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在固定资产使用的最后两年中,折旧计算方法改为平均年限法,即在最后两年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减去净残值后的金额除以2作为最后两年的应计提的折旧。诚然,在一般情况下,我们都可以遵照这种规则来处理双倍余额递减法的折旧问题,但笔者认为,这种通用的规则并不能全部适用。在实务中,如果不顾固定资产净残值估计的实际情况,机械地照搬上述原则,则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应用可能会走入误区,并将造成固定资产使用末期折旧计算的不当和错误。

双倍余额递减法的题目如下: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2016年10月20日购入需安装的设备一台,价款为800万元,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36万元。为购买该设备发生运输途中保险费用40万元。设备安装过程中,领用原材料50万元,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为8.5万元;支付安装工人工资10万元。该设备于2017年12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甲公司对该设备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预计净残值率为5%。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2018年该设备应计提的折旧额为多少?答案:该固定资产的入账金额=800+40+50+10=900(万元),2018年该固定资产应计提的折旧金额=900×2/10=180(万元)。

拓展资料

1.什么是双倍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固定资产折旧计算中的一种方法,它以固定资产的原值为基数,在每个计算周期内使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按照一定的比例递减,直至抵达一个事先确定的末值。然后以该末值为基数计算剩余的折旧费用。该方法会在一开始的一些周期内得到比较高的折旧费用,在后面的周期中,折旧费用会慢慢减少。

2.如何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费用?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费用,需要先确定固定资产的原值、预计使用寿命、残值及每个计算周期的折旧率等信息。然后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公式进行计算。通常情况下,计算结果需要在会计记录中进行反复调整,以保持账面价值不超过残值。

3.双倍余额递减法的适用范围和局限性是什么?双倍余额递减法适用于那些新购置的资产,并且预计未能达到其预期寿命结束时会被抛弃或卖掉的情况。该方法可以使公司在资产使用的初始阶段得到更高的折旧费用,并应当被视为固定资产折旧计算的一种常用方法之一。然而,在实际应用中,由于方法本身的复杂性,加上易于被操纵,因此需要谨慎使用。综上所述,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一种固定资产折旧的常用计算方法,在公司日常的财务核算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在使用中需要注意其适用范围和局限性。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一种用于计算递减余额的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递减余额 = 初始余额 - (初始余额 × 递减率)
其中,初始余额是指开始时的余额,递减率是指每次递减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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