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书主要责任,70%责任赔,另外30%这么赔:交通事故对方70%当事人30%的赔偿标准是,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赔偿总额减去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余下的70%由对方当事人进行赔偿,30%由当事人赔偿。法律分析:假如人身损害损失共10万元,自己承担30%,就要出3万元,这就是责任划分的意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当事人承担70%责任的,应承担损失数额的70%;承担30%责任的,应承担损失数额的30%。
双方当事人可以先将双方赔偿的数额进行抵销,抵销后,由负担多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赔偿。
如果当事人购买了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强制保险进行赔偿后,不足的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如果还有不足的,才由当事人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