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铁路货物运到期限是指根据铁路现有技术设备条件和运输工作组织水平,所规定的各类货物运送一定距离的最大限定天数。中国铁路货物运到期限,
现行按下列规定计算:
①货物发送期间为1日。
②货物运输期间:每250运价公里或其未满为1日;按快运办理的整车货物每500运价公里或其未满为1日。
③特殊作业时间:需要中途加冰的货物,每加冰一次,另加1日;运价里程超过250km的零担货物和It集装箱货物,另加2日,超过1000km加3日;一件货物重量超过2t、体积超过3m3或长度超过9m的零担货物及零担危险货物另加2日;整车分卸货物,每增加一个分卸站,另加1日;标准轨与米轨间直通运输的整车货物,另加1日。
货物发送期间、货物运输期间、特殊作业时间、整车分卸货物等,货物运到期限,起码天数为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