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力电缆相互间或与控制电缆间的最小净距10kV及以下为0.1m,10kV以上为0.25m;不同部分使用的电缆(包括通讯电缆)相互间为0.5m,如用电缆隔板隔开时,可降为0.1m,穿进管中不作规定。
2.电缆相互交叉时的最小净距为0.5m。电缆在交叉点前后1m范围内,如用隔板隔开时,上述间隔可降为0.25m,穿进管内时不作规定。
1.电力电缆相互间或与控制电缆间的最小净距10kV及以下为0.1m,10kV以上为0.25m;不同部分使用的电缆(包括通讯电缆)相互间为0.5m,如用电缆隔板隔开时,可降为0.1m,穿进管中不作规定。
2.电缆相互交叉时的最小净距为0.5m。电缆在交叉点前后1m范围内,如用隔板隔开时,上述间隔可降为0.25m,穿进管内时不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