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工作方向不偏。坚持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以“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为标尺,对党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中央巡视和省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情况等进行政治监督。
二是推进专项监督,确保重点项目落地。围绕涉企惠企政策从出台执行到落地落实的全要素、全链条、全环节,跟进监督、精准监督,重点紧盯项目落地中的突出问题,紧盯政策落实中的突出问题,紧盯损害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突出问题。
三是创新日常监督,确保内部运行规范。针对中央巡视组、省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主动对接,迅速跟进,全面核实,倒排时限,做到快速、全面、彻底整改。创新推行系统内部巡查机制,重点检查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巡察组和审计部门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以及重大项目建设、各项资金(基金)执行使用等内容。常态化进行“回头看”,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中。
四是精准社会监督,确保人民群众满意。实施重点工作跟踪核查机制,聘任“两代表一委员”、媒体记者担任行风监督员,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实施民生事项日常检查机制,聘请企业代表、群众代表等担任人社“阳光体验官”,开展“你点我改”体验活动。实施群众满意度常态测评机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实行跟踪整改,不断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