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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口闪点国标标准(粉体闪点测试标准)

开口闪点国标标准(粉体闪点测试标准)

更新时间:2025-06-10 01:35:29

开口闪点国标标准

开口闪点是指液体在特定条件下能够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国标标准是指中国制定的相关标准。根据《液体易燃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GB 15606-2018)和《易燃液体闪点测定方法》(GB/T 261-2008),我国对于不同类型的液体,制定了相应的开口闪点国标标准。

这些标准的制定旨在确保液体的安全使用和储存,以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开口闪点国标标准的遵守对于液体生产、运输和储存单位来说至关重要,有助于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开口闪点

闪点就是可燃性液体或固体能放出足量的蒸气并在所用容器内的液体或固体表面处与空气组成可燃混合物的最低温度。可燃液体的闪点随其浓度的变化而变化。

开口闪点即用规定的开口闪点测定器所测得的结果叫做开口闪点,以℃表示。常用于测定润滑油。

按GB/T 267-88标准方法测开口闪点时,把试样装入内坩埚到规定的刻度线。首先迅速升高试样温度,然后缓慢升温,当接近闪点时,恒速升温,在规定的温度间隔,用一个小的点火器火焰按规定速度通过试样表面,以点火器的火焰使试样表面上的蒸汽发生闪火的最低温度,作为开杯闪点。继续进行试验,直到用点火器火焰使试样发生点燃并至少燃烧5s时的最低温度,作为开杯法燃点。为了测准闪点,必须严格控制操作条件,尤其是升温速度。该方法重复性(同一操作者用同一台仪器重复试验)结果之差不得大于8℃;再现性(两个实验室对同一个样品进行检测)结果之差不得大于16℃。闭杯法的精密度则高一些,其重复性结果之差不得大于2℃/5.5℃(闪点﹥104℃);再现性结果之差不得大于3.5℃/8.5℃(闪点﹥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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