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养媳,又称“待年媳”“养媳”,就是由婆家养育女婴、幼女,待到成年正式结婚。
旧时,童养媳在我国甚为流行。
之所以盛行童养媳,原因就是当时的社会非常贫穷落后,老百姓的生活十分低下,众多的民众因家境贫寒而娶不起儿媳妇,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就跑到外地抱养一个女孩来做童养媳,待长到十四、五岁时,就让她同儿子“圆房”。
同于童养媳。童养媳是指由婆家养育女婴、幼女,待到成年正式结婚的现象。童养媳在清代几乎成为普遍的现象,有的女孩年龄很小,甚至达到了法定婚龄。
旧时,童养媳在中国甚为流行,大多存在于大户人家,不是给自家的儿子找一个对象就是找一个没人要的女孩子,带在自己的身边。
这种现象在民国时期还非常严重,但在改革之后逐渐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