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是中国教育部 1951 年制定,1952 年 3 月颁发。将幼稚园改名为幼儿园。规定幼儿园的任务是:
(1)根据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教养幼儿,使他们的身心在入小学前获得健全的发育;
(2)减轻母亲养育幼儿的负担,使母亲有时间参加政治生活、生产劳动、文化教育活动等。

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是中国教育部 1951 年制定,1952 年 3 月颁发。将幼稚园改名为幼儿园。规定幼儿园的任务是:
(1)根据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教养幼儿,使他们的身心在入小学前获得健全的发育;
(2)减轻母亲养育幼儿的负担,使母亲有时间参加政治生活、生产劳动、文化教育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