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转向灯的使用规则主要包括: 变更车道或方向时,应提前开启转向灯,并持续使用至变道或转弯完成。
超车时,应提前开启左侧转向灯,待超越前车后,再开启右侧转向灯,变回原车道。
转弯时,应提前开启相应方向的转向灯,并持续使用至转弯完成。
掉头或转弯时,应开启相应方向的转向灯,并持续使用至掉头或转弯完成,确保其他车辆和行人能够清晰辨认您的行驶意图。
在靠边停车时,应提前开启右侧转向灯,并持续使用至停稳。
在路口等待信号灯时,如果需要左转,应开启左侧转向灯,并在信号灯变绿后左转。
在环岛行驶时,应根据需要提前开启相应的转向灯,并持续使用至驶出环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