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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考秀才流程(清朝全部秀才名录)

清朝考秀才流程(清朝全部秀才名录)

更新时间:2025-06-14 15:35:09

清朝考秀才流程

清代考秀才属于初步考试,凡童子开始应试之初,参加县试,府试,考中府试者称童生,然后由各省学政巡回临案各府,称院试。童生参加考试,考中者为秀才。院试考两场,第一场为正试,考两文一诗。第二场为复试,考一文一诗,并默写部分《圣谕广训》。

各县考期由学政悬牌公布,考生需在考试当天寅时在考场前集合,申时开第一次门,称放头牌,之后隔一段时间放二牌,三牌,直至终场。

清朝科考沿袭明制,由下到上共分三级:

县、府、院试为第一级,通过者为生员,俗称秀才;秀才一关包含县试、府试、院试,每三年举行两次,一次岁考,一次科考。童生初考为县考,由知县主持,考前有县学差役下乡传告,届时童生们前来应试。

县试共分五场,前三场以四书为题作八股文两篇,做五言六韵诗一首,头场加默写圣谕一段,规定从某处写到某处(实际做法则大多是发下《圣谕广训》一册,大家照抄一遍即可)。

头场考试后三日内揭榜,录取者准进第二场,以下类推。第四场作诗文各一篇,赋可任选做与不做。

第五场不作全篇,只作几股或起讲一段,即交卷吃饭,县官备酒席,录取者均参加,名“吃饭场”。

县考头一名,称“县案首”,也是很风光的。

县考一段时间后,即进入府考。府考由知府主持,先期牌示所属各县,通知开考日期。

府考的考试方式与县试大同小异,也分为五场,考完知府备酒席吃饭。

府考头一名,称“府案首”。通常说,府县案首最后都会在院试时被学政大人录取为秀才,不看僧面看佛面嘛!府试后即到院试,由学政到各府分批分期主持,这次只考三场:

首场为古场,作赋一篇,五言八韵诗一首;二场为正场,八股文两篇,五言六韵诗一首;三场为提复场,由学政面试,指定作文几股,限字限时。

院试录取者,即所谓“进学”,正式名称为生袁,也就是俗称的“秀才”。

秀才考试,通常为三年一次(不算恩科的话),每次全国录取总名额在25000名左右,其录取比例取决于报考人数,少则几十人取一人,多则上百人取一人。

具体而言,各县的录取名额一般在15至20名左右,大县至多30名,小县少的则在10名以下。

换言之,最起码要在区县高考中前十名,而且有文科偏好,否则不太可能录取为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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