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规定城镇户口落户农村标准如下: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需要准备手续材料有: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及被投靠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3、村民小组的同意接收证明;
4、村里自有宅基地的,需提交《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或村委会出具的宅基地分配证明;
5、大学生毕业回原籍的,需提交《毕业证》,同理其他如夫妻投靠等方式,也要提交《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不过,不同地区由于户籍政策的差异,具体在办理手续上也是略有差异的,大家以当地政策为准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