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激昂的战歌出自《诗经·秦风》,创作于公元前771年,当时戎族入侵中原,周王室沦陷,秦国为保护周幽王的安全浴血奋战,誓死抵御外族入侵,在国仇家恨相互交织的背景之下,这首爱国战歌应运而生。
很多人将“与子同袍”中的“同”理解为“同一件”,即我和你同穿一件衣服,两个人怎么能同时穿一件衣服?这种理解显然不妥,“同”应当理解为“相同”,“怎么能说没有衣服,我们都穿着同样的战袍”,只要穿上战袍,我们都不分彼此,都是大秦的英勇将士,只需驰骋沙场,保家卫国。
这首诗运用了排比的修辞手法,增强气势,加强情感,虽然每段有几个字不同,但是表达的意思大致相同。“王于兴师”的意思是“大王要我们出兵打仗”,“修”指休整,“戈矛、矛戟、兵甲”指兵器和铠甲,“同仇、偕作、偕行”的意思是我们要有共同的敌人,团结一心,共同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