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含义不同
“制订”即拟订,意思是起草、设计,强调的重点是从无到有的创制过程,比如“制订理财方案”。
“制定”即拟定,意思是把起草、设计的内容确定下来,强调的重点是创制的内容已经成为规定,轻易不可移易,比如“方案早已制定,关键在于落实”。
可以说,“制定”的含义比“制订”多,用简单的等式,可以大致表示为:制定=制订+成为规定。
二、用法不同
“制订”的对象,因为是初创的,所以常常是临时的、易变的,约束与适用的范围比较小,比如“制订学习计划”“制订装修草案”“制订具体实施细则”等。
“制定”的对象,则因为是确定不变的,所以常常是长期的、稳固的,约束与适用的范围比较大,比如“制定方针政策”“制定法律制度”“制定社会发展规划”等。
三、注重点不同
制定偏重于做出最后决定使完全确定下来。制订偏重于从无到有的创制,草拟而后的订立。制定常与政策,法令,方针,路线等。
1、侧重点不同
“制定”偏重于做出最后决定,使完全确定下来。 “制定”主要表示已经决定,不再更改。如“制定了工作方针”,表示工作方针不但已经拟出来,而且已经定案了。
“制订”表示正在进行,或者表示某种打算,或者没有最后定案;偏重于从无到有的创制、草拟而后的订立。
2、用法不同
“制定”在公文中习惯于使用较大场合,常与政策、法令、方针、路线等搭配。
“制订”制作订立的意思,公文中习惯:单位内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往往用制订。
3、语气效果不同
“制定”强调起草者具有执行权力或者解释权,有一定的权威性,相应出来的文本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制订”更多表达起草文本本身,或者文本不具有很强的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