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携带上月(或上年任何一月)缴费发票到交费点缴纳电费,然后到供电局城区分局抄表队补卡。
2、如电费电费单子没有了,请带上带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件(最好把房产证带上)到当地供电局补办。
用户电费卡丢失,如果是房主本人办理,需携带房产证和身份证原件去当地的电力公司营业厅办理。
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房主身份证,带上用电证或购电发票及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到所辖区电力公司营业厅办理。
电卡丢失,到所在地区的各个服务网点都可以补办。补办电卡时,如果用电证和发票全部丢失,可以打开家用电表上方的玻璃罩,抄下“NO.”后边的10位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