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权算术平均数是指在计算平均数时,每个数据拥有不同的权重。其计算公式为:
加权算术平均数 = Σ(每个数据的值 × 对应的权重)/ Σ权重
其中,Σ表示求和,每个数据的值乘以对应的权重,再将乘积相加,得到的总值除以所有数据的权重之和即为加权算术平均数。
举个例子,如果有三个数据,分别为A、B、C,权重分别为2、3、1,对应的值为5、7、3,则这三个数据的加权算术平均数为:
加权算术平均数 = (2×5 + 3×7 +1×3)/(2+3+1)= 25/6 ≈ 4.17
因此,这三个数据的加权算术平均数为4.17。